2、毁伤效果较差,故障偏多
希特勒将V1,V2飞弹的生产工作交给最信任的党卫军负责,足可见对其重视程度 V1飞弹实施的战略轰炸并非精确战略打击,而是通过无目标大规模轰炸造成敌方大城市和居民的大量损失,让敌方感觉无法承受这种损失,被迫议和或者投降。
这方面最好的例子就是德国攻打欧洲初期的若干轰炸,迫使荷兰,丹麦等国投降。另一个例子就是两伊战争,双方各向对方发射上百枚飞毛腿导弹,导致对方主要城市重大损失,各伤亡数万人(基本是普通平民),毁伤上千栋建筑物,但实际损伤的军事目标几乎没有。由于感觉这样打仗代价太大,双方最终被迫停止战争。
V1飞弹即使远远脱离目标,100发内也会有30发击中或者波及一些伦敦的建筑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如果进行的是诸如苏芬战争之类的局部战争,双方只是争夺部分领土和特权,飞弹作用会很大的。不过在全面战争中,飞弹造成的损失还达不到让一个国家屈服亡国的地步。
以V1飞弹的精度,要想炸毁伦敦这么大的城市,至少需要发射数十万枚。而V1飞弹飞到伦敦的一共只有不到3000枚,自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效果。经历了6年战争的英国已经接受了巨大的损失,V1导弹威胁虽然很大,但是数万人的伤亡这种损失还没有让英国人感到无法接受。所以,以当时的技术条件来说,V1导弹是无法扭转战局的,也不能迫使英国人投降。
另外,V1飞弹的机械故障也偏多,某些技术不成熟。向英国发射的1万500枚飞弹中约有2000枚在发射后几分钟就自行坠毁,没有飞过海峡,数量占发射总数的百分之二十,这个故障率显然太高了。飞机在空中发射的1200枚飞弹中能够成功飞到伦敦的只有66枚,几率仅有百分之五,基本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此低的成功率说到底还是技术问题。不过在1944年,V1飞弹的技术都是划时代的,能够达到这样已经算是很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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