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的调查报告显示:失事发生原因为斜机身站位(Canted Fuselage Station)CFS 337处的右侧上纵梁断裂,失事机上纵梁残骸经破断面检验后,发现破断面处的厚度仅有0.039英吋(不到一毫米 )到0.073英吋,完全不符合蓝图规定的0.090英吋到0.110英吋厚度,且上纵梁的表面粗度(Surface Roughness)也较蓝图规定粗糙。过薄的破断面直接造成上纵梁局部应力大幅升高,在反复的飞行负载作用下,上纵梁很容易由粗糙面产生多处的疲劳初始裂纹,继而在后续的飞行负载中持续生长,最后导致上纵梁完全断裂。
这架F-15C于1982年开始服役,失事时飞行时数接近5,900小时。F-15C原始设计观念为“安全寿命”,服役寿限为4,000飞行小时,在美国空军颁布“损伤容限”设计观念后重新依据此规范进行分析,服役寿限延长到8,000飞行小时,并以16,000飞行小时的全机疲劳试验来加以验证。由于分析数据显示上纵梁的疲劳寿限高达31,000飞行小时,远超过飞机的服役寿限,且上纵梁在全机疲劳试验过程中未发现任何损伤,故虽属攸关飞安的主结构件,但依据规范无需进行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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