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10月10日通用汽车获得陆航两架原型机的合同,编号为XP-75,绰号“鹰”。XP-75这个编号说起来也很怪异,直接跳过了XP-73、74,其中原因至今仍是个谜。有航空史学家说是因为在1942年通用汽车希望陆航能为自己的新战斗机分配一个“好听的编号”,以配合广告的口号进行宣传——“一战的法制75炮,二战的费舍尔P-75”(The French 75 in World War 1, the Fisher P-75 in World War 2)。法制75炮是美国陆军在一战中的重要装备,是击败德国的象征,该口号的寓意不言而喻。在通用汽车的骚扰下陆军最后同意给新机赋予P-75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