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上述问题,最终,英国供应部(Ministry of Supply)在1954年11月5日提出了一份备忘录,备忘录中称:“目前的估计是,到1960年时,对‘V字头’轰炸机而言,从中程防空制导武器系统上空飞过是非常危险的,接近到距目标50英里(约80千米)的距离内也是非常危险的。因此,要求尽最大可能在1960至1965年间开始使用首批‘飞行炸弹’。预计到1960年可以生产出首批聚变核弹头,而且普遍的看法是,‘飞行炸弹’在设计上应该用来携带这种弹头。”
英国在这一时期的部分文件指出,在某些方面,“飞行炸弹”项目几乎相当于研制一架战斗机,它虽然不会安装有人驾驶飞机的某些仪器,但肯定要采用全新的空气动力学设计,并且将自动驾驶仪与惯性导航设备整合到一起,以代替人类飞行员。1954年11月的另一份备忘录中写道:“单就需要提供的设备而言,这种炸弹无疑比战斗机要简单得多。另一方面,与目前的飞行速度区间相比,这款炸弹提高到了2马赫以上,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此外,我们可以预期,为了进行射击试验,需要制造多枚测试样弹,这将延长研制时间。”从“蓝钢”导弹后来的研制历程来看,这一“预测”可谓是相当准确!
测试期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由德•哈维兰公司制造的辅助动力装置问题特别严重,因为该装置使用高挥发性双氧水(H. T. P),然后用催化分解产生的气体驱动涡轮机,涡轮机再驱动发电机。燃料的晃动也引发了问题——导弹在爬升、水平飞行然后进入最后阶段的俯冲时会经历一系列剧烈机动。实际上,直到1960年4月,也就是导弹按计划应当入役的那一年,才在乌美拉测试场发射了首批三枚W100样弹,而且每次发射都没有完全达成发射计划的预期目标。“蓝钢”导弹项目管理委员会在第二次会议的记录中写道,在谈到飞行测试的延误时,阿芙罗公司“在阿伯珀斯的测试记录令人沮丧”。首枚接近最终定型版本的样弹直到1962年才成功地进行了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