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观点——“枭龙”的诞生
作者: 塬上草本文记录了巴方一名亲历者眼中的“枭龙”简史,仅代表了巴基斯坦一名中校的观点。
原作者介绍:谢里夫·萨·纳阿姆希中校,出生于1956年,巴基斯坦空军飞行员,驾驶过F一86、FT一5、Q一5、J-6、J-7P等战斗机,1979年任巴基斯坦空军参谋部助理。1983年第一次到中国。现任巴基斯坦空军外事办公室助理。
从20世纪60年代起,巴基斯坦空军就成立了一个中国事务办公室,专门负责与中方的联络和协调。巴基斯坦空军拥有相当数量的中国武器和电子设备,比如功勋卓著的J-6战斗机、HQ一2地空导弹和对空监视的845A雷达等。中国提供的武器并不是巴基斯坦最好的,也不是我们所最想要的,但它们是不可或缺的。在有限军费的制约下,很多先进武器对于我们来说可望而不可及。
巴基斯坦的武器采购总体上受到各种政治原因的限制,特别是重要装备的采购。美国对巴基斯坦的军事援助是一个主要来源,但这笔钱并不稳定,取决于不断变更的华盛顿政府和新德里之间的关系,有些年份军援会彻底消失。
中国也提供一部分援助,并且相当稳定,至少从60年代到现在是如此。中国的援助大多以贷款、基础建设和直接提供产品来实现,或者在武器销售上给一个相当优惠的价格。当然,援助并不仅仅限于空军,民用方面也许更多,军内和政府高层中一直有一个对中国怀有相当好感的群体。中国事务办公室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研究在中国独特的封闭供应机制中如何更好的获得我们真正急需的东西,并且妥善地与对应部门衔接。中国对外供应和销售体系非常特殊、复杂,根本不能用通常的态度和思路去处理,只有熟悉中国人的思想和习惯的人才能完成这个任务。
本帖最后由 万磁王 于 2019-3-16 15:26 编辑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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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J-6的替代机型
1978年12月,空军参谋部召开一个小型会议,讨论如何替换空军现有J一6主力机群的问题。J-6战斗机是中国仿制苏联的米格一19,虽然是50年代水平的产物,除了在最大速度方面较为逊色以外,其他性能即便在20年以后也算非常优秀的。不过这种战斗机毕竟太老了,电子设备相当匮乏,尽管可以使用红外空空导弹,但所需要的瞄准雷达等设备几乎找不到可以安装的空间。
在使用中还发现发动机容易起火、弹射救生设备可靠性不佳,再加上从1976年开始巴基斯坦空军的J-6战斗机就开始逐渐进入全寿命末期了,陆续有飞机退役。尽管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充,但这种大规模退役将在1980~1984年间出现高峰,寻找一种新飞机取代J一6势在必行,特别是邻国阿富汗正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苏联进入阿富汗,这给巴基斯坦带来很大的压力,和一个咄咄逼人的超级大国比邻并不是一件好事。
会议中,总参谋部规划处展示了一些我们可能获得的战斗机,大部分是美国产品,如F一5E/F、F一104G,以及法国的“幻影”ffI/50。F一5E/F相对而言最容易获得,价格中等,以当年的价格约320~400万美金。F一5最大的好处是较完善的电子设备,但爬升力和拦截能力比较差,持反对意见的飞行员说他们可以驾驶J-6轻松的在任何空域将F一5打下来,这也许是事实。我们有些飞行员对F一5非常熟悉,他们在其他国家曾经长时间驾驶过。
从越南战争中F一5乏善可陈的战绩来看,也是有道理的。装备F一5的国家很少参与激烈的战争,这和巴基斯坦即将面对苏联和印度的两侧重压不符。另外,尽管F一5不算贵,但其单价还是较高,替代J一6需要150~200架。
如果美国不愿意提供援助,空军自行能负担得起的采购只有其中的一半。我们对于F一104G并不陌生,尽管其名声不好,但截击能力还是巴基斯坦非常需要的,唯一的障碍是价格——它比F一5贵得多了,除非购买欧洲的二手飞机,不然装备数量不会超过40架。
“幻影”战斗机在空军中也有装备,它是我们目前唯一的高档装备。巴基斯坦空军使用的“幻影”Ⅲ和法国空军使用的是相同型号,都装备了“西诺拉”雷达,可以在海上使用“飞鱼”反舰导弹。“幻影”Ⅲ的飞行性能很好,既有高速飞行拦截的能力,也有优异的低空盘旋能力,同时还有相当完善的电子设备,自动化程度很高。不过,这也是该机价格昂贵的主要原因——单价在600~900万美金之间,而且武器只能使用法国的,这些东西也很贵。就算是购买电子设备大大简化的“幻影”50,巴基斯坦也承受不起这个价格。
对中国方面的讨论比较低调,气氛也较为压抑。我们知道中国自己也没有什么太出色的战斗机,继续采购J一6是最保守也是最容易实现的方案,但其高速能力的缺陷在未来对手面前会非常致命。中国也有J一7战斗机,这是从苏联著名的米格一21战斗机仿制而来的产品,高速性能出色,越南战争中表现不错,但在中东则比较糟糕。
J一7和J-6一样有着设备简陋、航程短的问题,需要修建大量的前线机场支撑。另外,中国战斗机较差的安全性也是参谋部的一个心病。虽然没有达成什么决议,空军参谋部决定将各个方向都作为一个突破口进行尝试。会议结束以后,总参谋部派遣桑莫克准将前往法国,希望和法国商谈购买“幻影”50战斗机;贾玛尔中将前往美国,希望能寻求美国空军的支持。
起初,寻找替代飞机的结果并不算理想——巴基斯坦从法国那里获得了50架“幻影”5-PA,暂时弥补了飞机数量上的空缺。在美国的努力最终换来相当理想的结果——美国同意巴基斯坦购买40架最新的F一16战斗机,这部分装备让空军参谋部终于松了一口气。
F一16战斗机对付苏联飞机有着压倒性的优势,尤其是这些飞机的开支都是从美国军事援助渠道支配,交付非常迅速。获得F一16以后,巴基斯坦空军几乎是全面围绕该机为中心进行建设:一方面巴基斯坦空军向美国提出继续购买F—16战斗机的计划,将机群最终增加到150架左右,计划分3批订货;第二批77架也顺利达成协议,这一部分飞机巴基斯坦需要支付接近一半的费用。
虽然空军参谋部决心围绕美国飞机建设空中力量,但中国的因素不能忽略,他是我们唯一可以在20年来始终稳定坚持提供武器的朋友。1982年,我们从约旦空军了解到他们正准备购买中国的J-7M战斗机。这批战斗机装备了英国的航电设备和弹射座椅,性能比中国人自己的型号优越,并且价格相当便宜。
中国飞机采用西方设备?这在70年代早期几乎是不可能的。J一7的原型米格一21的设计无疑是非常优秀的,其在西方航空界曾引起热烈的争论,甚至有美国官员在国会上悲观的说要战胜米格一21就只有生产更多的米格一21。米格一21最大的缺点正是来源于航电和救生安全性方面的问题。
约旦的启发让巴基斯坦空军内部萌发了一个想法,规划处的参谋们开始狂热的彻夜讨论,甚至于有人直接飞到埃及,向他们的同僚了解米格一21使用中的优劣。恰好埃及也对中国的J一7M感兴趣,并了解了不少的情况,告诉了我们很多宝贵经验。
米格一21最大的缺陷不是来源于飞行性能,正相反,该机在空中非常难缠。其最大的缺陷在于没有合适的空间安装先进的雷达等电子设备,发动机落后而且耗油率高,携带载荷小、作战航程短。约旦的改进仅仅是在不改动飞机本身结构方面获得性能提高的一种方式,这种改进在不改动机体方面已经达到极限。后来我们得知最关键的雷达还因为价格原因打了折扣,这让我们非常失望,也无法了解约旦改进方案的最大成果了。 ——
J-7M的故事
1983年7月,贾玛尔中将访问中国。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去考察中国现有的战斗机,并从中寻找适合巴基斯坦的机型。在沈阳,巴基斯坦代表团被允许参观中国新式的J一8型战斗机。这种双发飞机较为庞大,有着非常优异的高速性能,但遗憾的是其技术来源于米格一21,有着同样的缺陷,缺乏足够的空间安装先进的雷达。
负责接待的设计师顾诵芬先生介绍了即将改进的J-8B战斗机——其米格一2l风格的机头被替换成米格一23风格的,这样一来雷达和电子设备空间的问题获得解决。不过这需要时间,同时这架飞机太大了,机动性能还停留在第二代战斗机的基础上,复杂程度较高,价格也高,对拥有F一16的巴基斯坦缺乏吸引力。因此,贾玛尔中将向陪同的刘国民先生提出希望能看看中国替约旦研制的J一7M战斗机。中国人很快就答应了我们的要求,因为原型机正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进行试飞。于是,我们乘专机降落到一个离海边很近的机场(位于大连附近的30里铺机场)。在这里,那架J-7M原型机和它的总工程师迎接了我们。
严格的说J一7M看上去非常不错:增加了武器挂架,可以携带4枚空空导弹,并且加大了腹部吊挂的副油箱,航程略有增益。最关键的是它安装了自动化导航系统,飞行引导和攻击定位变得很轻松;雷达虽然不是非常先进,没有下视下射能力,但却能够自动化引导导弹的瞄准线进行瞄准,并能控制发射,这就比大多数第二代战斗机强了不少;多功能平显让这一功能变得更加现代化,导弹瞄准角度可以比以往大很多,很大程度上减轻了飞行员的工作量,并具有初步离轴瞄准能力。
这让我们感到非常惊讶,J-7M这一套航电系统比“幻影”Ⅲ上那一套简单,但是却要实用很多,中国人声称这种飞机的售价只需要200多万美金。想象一下,200多万美金的战斗机和600多万美金的战斗机性能几乎一样,光这一点就非常吸引人。由于是样机,中国人拒绝了我们的试飞要求,但是答应我们可以随后派遣飞行员对另一架试验机进行试飞。对于中国人来说,他们敏感地认为我们对这种飞机产生了浓厚兴趣,很有希望采购它来取代以前提供的J-6战斗机。因此,他们显得非常积极,提供给我们相当详细的资料。
回国后,空军参谋部根据我们的陈述和带回的资料,感觉将J-7M列为J-6的后继机完全可行,认为可以在该机基础上进一步改进。至于飞行性能具体如何,需要飞行员真正体验评估以后才能进行,建议作一个详细地了解和评估。考虑NJ一6的替换时间还比较充裕,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同年12月,我们与两名从飞行学院调集的飞行教官再次前往中国。
这一次我们前往中国的腹地——西安,提供给我们的飞机是一架从中国空军直接抽调的J一7Ⅱ型战斗机,只按照J-7M改变了航电,武器和燃油没有改进,但不影响飞行测试。飞行测试安排得非常紧凑,20多天的时间里有14个飞行日,一共飞了19个架次,累计飞行时间超过25小时。
飞行员感到中国J一7战斗机比在埃及飞的米格一21更加轻巧灵活,爬升力比“幻影”略强,8000米以上的加速和盘旋能力相当不错;安装了英国雷达后可以在只看仪表盲飞下锁定目标,具有全天候作战能力;高速能力比想象中还要好,携带导弹也能够飞到马赫1.8以上,甚至时间比“幻影”Ⅲ还要少些。缺点在于飞机的滚转性能不够好,响应度和速度都较慢,虽然小速度飞行是可以的,但小速度机动性不够理想;飞行员的视野还不够好,风挡上的支撑条相当影响视线,地面引导信息和导航信息的显示还有些问题。
回到巴基斯坦以后,空军总参谋部成立了一个研究小组,研究是否购买J一7M替代J-6,是在目前的设备基础上购买,还是做出调整,安装更新的设备。预计空军的实际采购年份要等到1986年以后,到时目前这一套电子设备可能略显落后。
根据中国提供的性能参数,再对比从埃及等国家获得的米格一21的资料,以及美国准备向我们推荐的F一5E/F战斗机的资料,我们发现J一7M有相当多的缺点:
首先是寿命,中国战斗机沿袭苏联体制的设计,战斗机结构寿命较短,一般只有2000多小时,而西方则高一倍多;虽然中国战斗机较便宜,如果考虑到全寿命费用,这个开支并不小。
其次,尽管J-7M增加了200多升的燃油携带能力,但其总燃油仅有2210公斤,最大航程仅有1500公里,作战半径太小。增加了惯性导航设备的J-7M完全可以不必受到围绕基地作战的限制,燃油总量至少需要增加到3200公斤左右才能基本和“幻影”Ⅲ持平。
第三,武器挂点的问题:J-7M有5个挂点,中国人推荐挂载4枚导弹和一个720升腹部油箱,这种状态下作战半径只有280~400公里;如果在翼下在挂载两个480升副油箱,导弹还是只能携带两枚,武器数量显得略少。
武器也是一个问题,中国可以提供PL一5C导弹给J-7M使用,也可以使用巴基斯坦拥有的AIM一9P。这几种导弹都较为落后了,属于第二代红外空空导弹,没有全向发射能力,瞄准角小、敏感度差、射程短。巴基斯坦已经获得具有全向射击能力的AIM一9L,作战效能提高了整整一代,新飞机最好也能使用这种导弹。但是问题在于美国导弹只能使用美国航电,J-7M上这一套英国系统可能无能为力。
(AIM-9L)
第四,空军已经接受了以F一16为代表的新空战观点,开始日益强调低空性能。J-7M在这方面受机体强度限制较大,只能达到7.5g,在二代机里算好的,但没法和三代机比。
第五,起落性能不佳,J-7M需要很长的跑道用于起降,这对于需要前置部署的飞机来说更加不利。
任何一种飞机都有它的缺点,这是无法避免的。问题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取代J-6战斗机的问题,航程短、寿命短都是J一6战斗机所具有的,这对已经熟悉和习惯这种飞机的地勤人员来说也许不算太麻烦的事情,至少不是不可接受。武器的问题也并非不能解决,使用美国的类似的航电产品取代英国货就可以;虽然这会增加飞机的额外研究费用,但和增加的战斗力相比是非常值得的。
不过,比较麻烦的是美国的态度,他们是否能批准这些敏感设备出口给中国。办公室内的争论持续了三个月才慢慢平息,规划办公室建议对飞机进行深入测试,最好能邀请中国将飞机带到巴基斯坦来,将它放到巴空军的体系中和现有战斗机进行比较。对于担心较多的导弹问题,如果能进行实弹打靶,应该可以近距离观察。高层将军们都认为这个主意不错,于是1984年1月,巴空军参谋部正式邀请中航技和中国空军进行友好交流,明确邀请中国最新型的J-7M战斗机参加。
中国对这件事情非常积极,一方面他们也需要获得更多的宣传和肯定。巴基斯坦是***国家,和中东很多武器主要输入国有着很好的关系,在巴基斯坦国内进行演练能够增强他们对这种飞机的认识;另一方面,J一7战斗机是中国的主力装备之一,他们也迫切需要亲自体验这种飞机和不同飞机对抗的经验。因此,1984年6月9日,中国代表团从内地直接飞来两架飞机,一架是早先巴基斯坦飞行员在西安飞过的只改进航电的J一7Ⅱ战斗机,另一架则是完整的J-7M。
中国代表团在卡拉奇附近的白沙瓦机场呆了整整3个月,空军作训部特意组织和策划了10多次不同的战术演练。最初顾忌同样驻扎在这里的美国军事顾问的影响,只调集了J-6、Q一5与J-7M进行演练,这两种飞机都是中国提供的,双方都非常熟悉。
随着演练科目的深入,“幻影”5也加入战团。令人吃惊的是,J-7M取得了大多数对抗的胜利,这让很多飞行员感到难以置信。因为J一6战斗机在中低空的性能应该是完全超过J一7M的,也许是中国飞行员的技术和战术比较合适。
最后,在观摩已久的美国顾问的默许下,巴基斯坦出动空军最精锐的F一16战斗机才将J-7M彻底制服。随后还进行了实弹打靶,结果发现J一7M不管是对空还是对地,瞄准精度比以前型号提高了一倍多以上,瞄准所需要的时间也大大缩短,驾驶难度也远小于J-6,并且能够使用大部分巴空军武库中的弹药。这让空军高层对采购J一7M的兴趣迅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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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空军的“大跃进”
中国代表团在离开时说了一句话:如果你们对飞机有任何需要,或者任何想法,我们都可以适度帮你们在飞机上实现。这是中国人为客户负责的一句客气话,但它引发了空军高层将领们心中“魔鬼般的念头”
中国人的积极表现使我们相信中国方面是没有多大障碍的,虽然他们还是很希望我们直接购买J-7M。现在应该到最关键的时刻了——派代表团前往美国。
剩下来的工作和技术没有关系,开始按照美国的游戏规则变成一个纯粹的商业和政治活动:我们必须寻找到一个适当的美国公司作为盟友。根据美国军火出口法案,我们所需要的设备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获得:一是直接与美国公司进行商业谈判,只需要通过商务部和国防部的批准就能够买到所要的装备;另一种渠道则是通过国防部军事援助法案,由美国空军向国防部提出要求,在商务部和国防部的审批下编列进年度预算并通过国会审批,然后由政府采购,最后分配给美国空军,由他们直接和巴基斯坦空军建立联系并援助给我们。鉴于F-16采购计划巨大的成功,巴空军希望继续走军事援助的路子,这无疑选择了一条最崎岖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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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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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周旋于中国和美国之间
军援必须是美国空军自己采购,如果没有特别必要,很难说服他们付钱买其他国家的东西来援助。尽管有困难,但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存在。贾玛尔中将认为依靠空军自身微弱的年度预算不可能完成这样巨大的计划,最好的办法还是拉住美国人,即便是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值得的,比如支付部分机体的费用,这也比买整架飞机便宜。熟悉军援计划的贾玛尔中将需要在美国找到一个总承包商,它必须具有在国防部独立承包的经验和强大的飞机设计经验,最好能具有巴基斯坦所期望使用设备的应用经验。在美国公司中,沃特最为积极,他们正在谋求海军A-7攻击机机翼更换改进的合同。
他们一直缺乏一种有效的飞机来打开外销,巴基斯坦的建议令其非常感兴趣。不过,沃特公司属于LTV集团,他们和PW是关系企业,发动机方面他们不熟悉GE的F404,也没有使用经验。另外,沃特公司很长时间没有从事过独立型号研制,技术实力上会有些问题。
实际上,格鲁曼公司才是巴基斯坦空军参谋部的主要目标。这主要是因为不管是总裁佩莱哈克还副总裁柯尼尔,和巴基斯坦空军乃至政府上层大多数官员的私交都非常好。格鲁曼制造了著名的F-14“雄猫”战斗机,是美国海军的绝对主力,眼下正在为美国海军和新加坡实施A-4E更换F404发动机的工作,飞机改进也相当熟悉。格鲁曼公司从60年代就和伊朗王朝以及巴基斯坦的关系良好,他们的国际事务经验很丰富,碰巧也缺乏一种有效廉价的国际销售产品,这令他们对巴基斯坦提出的改进计划相当感兴趣。他们也非常熟悉国防部的军事援助计划,这为合作奠定了基础。从一开始,我们实际上就把格鲁曼当作唯一选择的合作方。
由于还不允许将先进的敏感设备直接出口到中国,飞机总装要么需要在美国做,要么需要在巴基斯坦做。不管是从成本还是技术方面,我们都希望选择后者,毕竟自己能生产战斗机对巴基斯坦是个不小的诱惑。
因此,研究小组邀请了巴基斯坦飞机公司的工程师加入到工作中来。他们的到来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技术问题,这些工程师有维护和大修J-6、“幻影”战斗机的经验,接受过中国和法国航空系统的专业培训,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他们提出发动机的检修不要采用J-7系列的尾部整段拆卸,而希望采用类似西方的腹部大开口方式;地勤人员希望尾部安装美式拦阻钩,巴基斯坦机场是按照美国标准修建的,在跑道末端习惯采用拦阻索来预防飞机冲出跑道,中国人一般使用拦阻网。空军飞行员要求必须有双座教练型,最好具有空中加油能力,风挡最好是整体的,视野应该比J-7系列好,武器挂点还需要增加,至少需要7个。
大修厂的工程师提出飞机结构寿命需要提高,特别是首翻期要和发动机相匹配,不要发动机还有一半寿命机体就报废了,或者机体大修的时候却没有发动机项目,发动机大修的时候机体又不需要维修,这样会占据双倍的检修时间。具体要求结合前期要求足足写了100多页。这些意见在1985年 3月10日递交到中国手里,同时,中国方面也将初步设计方案交给巴方。中国人将这个计划命名为J-7CP,CP是中国和巴基斯坦缩写,表示这是两国合作的计划。
中国人最初设计较为简单,也许是一些设备的具体尺度还不清楚的原因。他们认为J-7M的飞行性能完全能够满足要求,气动布局和控制系统不需要做出改变,主要变化在机头:两侧D形进气道在机身中下部,进气口形状类似F-4战斗机,固定正激波设计;机翼基本没有改进,但增加了两个挂点,后机身和J-7系列一样。这个设计主要是考虑到我方前期对电子设备的要求较高,没有提出具体性能改进需求的结果。中国人说如果只改进前机身和电子设备,飞机改动只集中在前部,工作量不算太大,估计最快3年可以完成设计、测试和试飞定型。
我们感到中国人虽然将挂点增加到7个,但J-7系列机翼翼展很小,内侧起落架又占据了比较宽的位置,增加的挂点位置不理想,挂载东西会受到很多限制。受F-16的影响,6月份的建议中,我们特别提出希望在机翼尖端增加两个挂载空空导弹的挂架。只有这样,飞机才能实现真正同时挂载4枚导弹作战的能力。再加上重申发动机的选择主要考虑F404,需要做出改变的不仅仅是前机身了,机翼、后机身都必须做出较大变化。
到目前为止,这些工作还是中国人凭借政府的行政指令在单独进行。我们对他们工作的效率感到惊讶,往往我们的新要求还没有提出,他们已经将上一次的要求表现在设计方案上了。但巴基斯坦相信这件事情中国人单独做不了,改进设计应该由经验丰富、技术先进的格鲁曼公司来做,需要他们的指导。
格鲁曼对这件事情很重视,我们刚刚提交了新的技术要求建议书,他们就由正副总裁带队前往中国考察,并且直接考察了正在生产J-7M战斗机的成都飞机公司。他们主要是去了解中国人到底有没有生产符合要求飞机的技术条件,格鲁曼公司还没有决定正式加入到这件事情中去。因为巴基斯坦还没有在美国国防部获得许可,在此之前他们不打算和中国方面过多地接触或者参与到实际设计工作中去,因为目前还没有明确由谁为这些工作支付费用。这和中国人埋头苦干形成反差。现在问题出现了,中国人走得太快,我们还在等待,美国人却还没有开始行动。
随后的工作变得比较繁琐,进度也相当慢,开始成为一场艰苦的政治拉锯战。在美国,巴基斯坦游说团在美国公司、国防部以及空军间周旋,他们必须要让美国政府相信巴基斯坦完全有必要需要这种飞机,并且这种飞机是先进的F-16或者廉价的F-5战斗机无法取代的。大量时间花费在美国政府各个部门间投递申请资料,中国人感到急不可耐,他们已经在做风洞试验和早期设计了。
巴基斯坦代表团一直没有办法搞到按照要求列出的美国设备设计资料,很多工作因此停顿,甚至于中国人打算干脆先做一架只改进机头的飞机,这样可以不必等待美国方面的资料,利用从英国获得的雷达和航电就能飞起来。不过,这个计划因为没有找到出资方而中断了,中国空军还在默默观望,他们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在他们看来,双发的J-8战斗机已经在作机头改进工作了,在尚未成功之前没有必要再进行另外一个。
中国人不能理解巴基斯坦消耗了一年的时间居然没有任何进展,既然要改进飞机,那么就开始行动吧!而对于我们来说,美国是决定能否走下去的关键。在美国政府没有表态之前,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哪怕中国人设计得再好,也只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
当然,这个原因没有告诉中国人,中国人只是知道我们打算利用美国资金来完成这件事,但并不清楚具体状况和难度。这给双方的沟通带来一些问题。
对美国政府的工作虽然没有立刻获得批准,但是一系列公关活动还是引起很多公司的注意。根据美国法律,国防采购案必须有三家公司竞争,除了沃特和格鲁曼,波音和诺斯罗普也表现了短暂的兴趣,他们纷纷开始与中国和巴基斯坦接触。
诺斯罗普最先退出,因为他们希望巴基斯坦能够采购他们的F-20,这种飞机在1985年已经能够在公众面前表演了。不过,F-20价格相当高昂,并且不能走军援的渠道,反而不及直接采购F-16来得合适。波音则希望搞一个比较保守但是简单的改进方案,他们认为象我们所提出那么多复杂的要求已经不是改进所能够达到的了,持续投入让研制时间变长、风险加大。巴基斯坦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格鲁曼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在美国政府所有的复杂手续完成以后,巴基斯坦正式向沃特、格鲁曼、波音、诺斯罗普和洛克希德发出了招标书,将交付给中国的设计建议书和中国方面提供的设计草案交给前来应标的公司。诺斯诺普和洛克希德很快就退出了,波音则由其亚太分部负责承办,这刚好凑够国防部要求的三家竞争公司。 与此同时,中国开始感到迷茫。这个合作方案虽然名义上是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合作,但实际上工作都是在中国和美国之间展开。
(F404发动机 转自“空军之翼”网站)
美国公司和中国的接触不可避免地要顾及到巴基斯坦这个最终用户的需求,但他们没有能够照顾到中国人作为主体提供者的需求。中国人也不明白巴基斯坦辛苦运作的代价和计划成功的关键点。他们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在三家美国公司之间采用了一种非常游移的态度,这实际上为巴基斯坦在美国的活动设置了很多不必要的障碍。
也许,中国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完成巴基斯坦这一单合同,他们需要让这个合作成为自己装备战斗机的一个突破。所以,尽管巴基斯坦很早就明确要求使用美国F404发动机和APG-66雷达的方向之后,中国人仍然在沃特提供的PW1120和波音建议的 PW1120与PW1216发动机上举棋不定,雷达中国人则倾向于更轻更简单的APG-67。发动机方面,获得普惠的1120发动机对中国人诱惑不小,一方面是这种发动机推力更大、推重比更高,可以支持更大的机体,中国下一代战斗机正逐渐聚焦在使用这种发动机的身上,并且这种发动机还比F404便宜50万美金。
最后,更具有诱惑力的是PW1120对巴基斯坦来说也有魅力,它是F-16战斗机F100发动机的衍生型号,结构基本一样,很多维护零件也可以通用。PW1120的尺度和重量与中国的WP-7B很接近,只是流量大了30%,需要重新设计进气道。不过,中国人说即便是F404的进气量也和WP-7B 不一样,进气道实际上也是需要完全重新设计的。PW1120的麻烦在于没有固定用户订货,得到的时间会很晚。
1985年底,波音和格鲁曼都开始了初期的可行性研究,波音开始同意使用F404是最理想的,不过他们建议最好使用通用为瑞典“鹰狮”研制的RM12。这是F404的一个高推力型号,格鲁曼则建议使用F-20曾经使用过的F404-GE-402发动机,因为这个型号是现成的,也比较成熟。雷达方面,波音建议采用APG-67并大量使用F-16的设备,格鲁曼则推荐APG-66和F-16样式的座舱。沃特到此时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方案,他们仍然没有放弃对PW1120的希望。
(PW1120发动机)
让中国人下定决心的是另一件事:沈阳生产的J-8B型飞机比J-7CP提前出现了,在我们还在讨论J-7CP可能性的时候他们已经完成了试飞。J-8B也是改进了前机身,正在和美国协商购买航电进行改进,用来装备中国空军。看上去其机头改进非常成功,这坚定了中国的信心,同时也坚定了巴基斯坦的信心。J-8B在美国展开的计划中最有可能的承包商正好也是格鲁曼,选用的雷达也是APG-66,同时还有建议用F404替换WP-13发动机。
这些项目都恰好和J-7CP吻合,如果美国能够批准J-8B,那么J-7CP将不再出现出口方面的限制问题。不过,老练的格鲁曼也因为同时在运作两件内容相近的事情显得非常谨慎,事情的进度也放得相当慢,避免因为某些细节上的不当使两者都受到影响。
为了符合美国政府的要求,10月,巴基斯坦将计划正式命名为“巴基斯坦轻型战斗机更换计划”,简称SUPER -7,即超7战斗机计划。向美国5家企业投递了招标文书,所有文件都符合美国政府的工作流程要求,接下来需要足够的耐心等待。
美国政府开始正式处理这件事情,11月5日,美国国务院中国事务军事事务官塞斯托夫访问中国,并专程到成都飞机公司考察。他受美国商务部委托,代为调查成都飞机公司实施超7计划的工业基础、技术准备以及一些敏感技术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并正式承诺中方:到1986年初美国政府就将对这一事件给出最终的态度,也将对巴基斯坦设备清单的国防出口问题进行表决。得到美国对计划的正式承认,中国方面加紧了风洞试验研究,并制作了一个初期设计方案模型。
1月8日在新加坡航展上,计划首次以 SUPER-7的名义出现在中国展台上,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这是80年代飞机改进计划中最大胆的一个,包括西方所有航空媒体都表示了密切关注,感兴趣的国家比如埃及甚至直接打电话到我们办公室询问细节,中国方也面收到不少国家的意向,这让他们对市场充满了信心。
1月17日,沃特公司电传空军参谋部,以改进任务要求高和费用低、可行性低的理由正式退出超7竞争,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承接了海军A-7“海盗”攻击机的改进任务,没有时间和技术力量来研究。竞争者只留下波音和格鲁曼。而此时美国政府的关节正在松动,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的总裁在美国访问期间,已经获知美国国防部批准了 F404和超7所需要的航电设备向巴基斯坦出口的申请。中国人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加上航展的热烈反应,最好能立刻展开正式的研制工作。他们立刻致函巴空军参谋部,要求获得F404发动机和相关设备的详细资料,以便尽快展开设计工作。
由于贾玛尔中将已晋升为空军参谋长、上将衔,没有太多时间来负责管理这个计划,因此在1986年2月,空军任命前空中英雄萨利姆上校出任超7项目主管。原研究组解散,大部分人员调集到项目办公室,“佩刀”2计划正式成为巴基斯坦国防部一个进入项目管理的防务计划。
萨利姆的工作风格是雷厉风行的,他深知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完成美国的可行性研究和最终的设计任务书。他要求项目办公室在一周以内将以前2年所积累的建议和研究的成果汇集成一份正式的书面项目设计管理要求,这很让人鸡飞狗跳、彻夜不眠了一阵。
然后,他又花费1周的时间让我们把以前不成熟的、不准确的、含混的地方一一删除,并逐字逐句修改。在一切工作走上正轨以后,萨利姆分别照会格鲁曼公司和中方,要求进行会谈。为了和北京达成对计划运作的默契,萨利姆率先访问中国,于3月9日前往北京。这是巴基斯坦第一次正式向中国高层全面清晰地阐述“佩刀”2项目的组织原则。
这一次会见,萨利姆开门见山的表明“佩刀” 2项目必须走美国军事援助的路线,使用军援分配给巴基斯坦的钱来进行这一项目,因此这个计划必须看美国的脸色,困难还是比较明显的。但原型机的研制我方愿意采用商业管理方式,由巴基斯坦国防部出资进行。原型机的风洞试验、机体结构设计由中方完成,格鲁曼公司负责总体设计并且提供设计咨询,总装在美国格鲁曼公司或者巴基斯坦进行,测试和试飞必须在巴基斯坦进行。批量生产时,中方负责生产机体,美方负责生产机头,总装在巴基斯坦飞机工业公司的塔吉特飞机厂进行。
中国方面没有立刻拿出意见,只是说具体的内容和费用需要分工细节出来以后才能够有详细预算,但他们希望和美国、巴基斯坦三方一起共同签订一个合作协议,并进行详细的任务分配,必须要明确各自的责权和工作量以及费用的支付等等。这个需要回到国内交由高层处理,于是11日,萨利姆飞往成都,和具体负责制造和设计的成都飞机公司交接细节。这一次递交的设计要求更加详细和清晰,确立了超 7的主要基调。在任务要求中再也没有提及飞机需要在J-7M的基础上改进,而是直接提出性能要求。
在项目的开头明确指明了必须使用在美国获得批准的 F404发动机和航电设备,而性能要求中,关于机动性一项则明确指出飞机应该以中低空机动性为主,高空性能居次要地位,但仍然希望最大速度能达到1.6马赫以上,其中要求最为严格的是:
1.机体寿命必须达到3000小时以上,最好与F404发动机寿命相匹配,首次大修期必须大于1200小时。
2.机体结构必须能承受9g的机动过载。
3.内部载油必须大于2268公斤。
4.必须具有空中加油能力,或者预留空中加油接口和系统。
5.飞机外挂点必须增加到7~9个,至少要保证7个挂点可以同时挂装武器和副油箱等设备,外挂能力不小于2700公斤。
6.飞机必须提供美国式的无支撑风挡和美国式的座舱环境。
7.必须具有降落拦阻钩。
这些要求是参谋部内广泛征集飞行员和工程师们的经验要求、经过三年的讨论不断增加和删除所汇集的,也是巴基斯坦空军所热切期望的。随后的一系列会议中,萨利姆转达了1985年10月以后波音和格鲁曼访问巴基斯坦的情况,同时也说明了沃特公司退出竞争的情况。
中国方面让我们参观了他们自行制造的全金属全尺寸飞机模型,在中国的习惯上,这个步骤是生产前的征兆。但是我们没有意识到提出的一系列苛刻要求实际上全面推翻了眼前这架模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反而乐观的认为这很接近我们的设想。
中国人告诉我们需要花费3年时间设计飞机,并且最少制造5架样机用于测试和试飞,项目最快需要5年以上才能完成。研制经费至少需要3~5亿美金,按150架飞机来算,每一架飞机的采购单价估计将会在800~1000万美金,这大大超出了我们预计的范围。巴基斯坦空军内部认为超7的单价在800万美金以下是可以接受的,12亿美金分5~6年完成采购,所有费用都可以在美国军事援助的空军份额中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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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博弈:夹在中美之间的巴基斯坦
中国人对于费用的预估超出了巴基斯坦的最初设想,萨利姆回国以后转而向格鲁曼咨询,要求能否就巴基斯坦的要求尽量简化设计试飞方面的费用。格鲁曼这个时候还没有完全把注意力放到超7项目上来,按照设想是他们主导设计和工程,中国方面只需要提供必要的飞机结构和气动资料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完全重新设计飞机。
最简单的方法是将F-20机头直接移植到 J-7M机身上,估计只需要3架飞机就能完成试飞,总费用不会超过2.5亿美金。这让我们安心不少,本来选择格鲁曼就是为了借重他们在战斗机上的先进技术和实力,中国人在这方面显然还有很大差距。尽管波音公司进度较慢,而且还游移不定,但中国人似乎更喜欢和他们打交道。波音公司没有退出竞标,他们提供的商业管理计划比格鲁曼清晰而且详细,项目管理工作显得更为出色。
不过,波音给我们的感觉是工作仅仅停留在纸面上,6个月来没有什么实际进展,战斗机方面缺乏必要的经验。他们长期从事的都是大型轰炸机和攻击机的生产、改装,最主要原因还是他们和我们高层的关系不如格鲁曼密切,不那么让人放心。因为这个项目他们是没有多少利润可以赚取的,随时都有中途退出的可能,存在很大风险。另外,他们提供的选择太多,明显增加了费用和研制的时间。
中国方面再次向我方索要F404和航电系统的详细资料,他们说这是美国国防部已经许可由设备定购方提供的。
但实际上巴基斯坦并没有向这些设备的生产商索要过设计资料,这些东西都委托给格鲁曼处理,他们并没有交给巴基斯坦。
相反,他们建议巴基斯坦向中国索要J-7M的全套资料,或者提供一架样机,由格鲁曼来完成总体设计。这个建议更接近我们最初的想法,所以我们答应和中国人谈谈这个问题。格鲁曼开出了一份很详细的所需资料清单,涵盖了飞机的方方面面。格鲁曼认为这些资料都是过时飞机的,对格鲁曼也没什么意义,中国方面应该提供。但萨利姆感到这种方式有一定难度,觉得中方可能对此举怀有戒心,因此要求副总参谋长法鲁克一同前往成都,希望凭借部长级会谈,将索要资料的任务从上而下的达成。
果然,会议在资料问题上陷入泥潭,中国方面坚持资料是有偿的,不能交付给我们,特别是美国多次推诿中国所需资料的前提下,中国人说不希望自己参与了计划以后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得到。为了设置障碍,他们为图纸开出了120万美金的价格,这让我方措手不及。显然在最终的风险评估和工作分配以及研制预算还没有出来之前,我们是没有打算为任何东西付钱的,空军也没有这一笔预算。
谈判进行得很艰难,中国人感到被欺骗了,所以态度很严厉,僵持了2天,会议没有任何结果。我们飞到北京寻求更高层的帮助,中国高层没有坚持付费的说法,但是要求资料的平等交换,即中国人付出一部分设计资料,美国方面应该交付同等含量的设计资料给中方。
超7的所有设计应该在巴、美、中三方完全透明化,不能由美方撇开中方单干,或者是无力的单向透明,这个问题必须要等到巴美中三方会议时才能解决。中国坚持要得到美国方面的正式承诺,此外,中方要求在下一次会谈时必须明确谁该为中方的工作支付报酬、怎么付和付多少。
经过5天谈判,几乎所有的目的都没有达到,最后只达成了一个谅解备忘录,主要内容是可行性研究由三方共同完成,巴方必须为中方支付一部分先期工作的费用,并且日后量产以后的飞机机体必须是巴方向中国订购,并直接支付费用。
1986年6 月,美国和中国正式宣布开始“和平典范”计划,格鲁曼作为主承包商负责改进52架J-8B战斗机。这意味着美国国防部批准了那些敏感设备对中国的出口权限。到了7月,波音实际上已经被排除在计划以外,空军参谋长贾玛尔上将对中国和美国的谈话中都明确确认由格鲁曼作为美方合作者,但这并不是正式宣布。中国人在不满意格鲁曼对资料不平等态度的情况下,和波音加紧了合作,意图压制格鲁曼,他们甚至有单干的倾向。
很早中国人就向我们表示了他们有一种推力达到 7000公斤的涡喷发动机,它是由WP-13F发展而来的改进型号,可以很容易地安装在J-7M的机体上,甚至不需要特别的改装。
(WP-13发动机)
另外,他们向罗罗公司索要了RB199发动机的资料,认为必要时可以用它作为备用,以免引进计划失败。雷达和航电方面,英国是J-7M的合作国,他们设计了一种更新的SSR“超级空中徘徊者”雷达,完全可以取代美国雷达。之所以他们能够迁就巴基斯坦,完全是希望由我们出资来走完这一段风险最大的路,同时希望获得美国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欧洲的设备性能上总之还是有差距的。
(“备胎”RB199发动机)
中国人的急躁态度让他们急于看到事情的进展,我们则一切都望着美国,因为离开了格鲁曼,军事援助的渠道很有可能就会消失,这样即便计划进行下去也没有意义了。负责“佩刀”2项目的中航技总裁李国民先生于7月21日来到***堡,空军副参谋长法鲁克会见了他们。李带来中国和波音研究的成果,征询我方是否能够吸纳波音进入改进计划。法鲁克立刻回绝了这个要求,并声明由格鲁曼公司合作是一早就制定下来的计划,也向政府递交了申请,并且费用已经得到批准。
如果波音进入则必须要重新提出申请,这是不可接受的。除非波音能提出特别优秀的方案,也只能在国务秘书的许可下让他们承担可行性研究。并且巴方已经准备在8月14日前后宣布谁是最终的承包商了,现在再来提出与波音合作并不合适。况且波音的方案基本没有提及新鲜的东西,仍然是老一套,模糊的地方依然模糊,进度也远远落后。中国人听了法鲁克的意见以后,继续拜访了国务秘书和副总参谋长。在得到巴基斯坦官方一致的承诺后满意地离开,他们实际上只是打算敦促我们尽快落实工作,并不太在乎波音是否能参加进来。
8月14日,巴基斯坦宣布招标结果,中航技和格鲁曼分别在列。8月17日,我们奉命前往北京,签署中巴合作双边协议,协议明确了中巴间的合作关系。8月 19日,格鲁曼在总裁的带领下也抵达北京,展开第一次正式的三方会谈。这一次会谈的主要目的是协调三方工作关系,既要让格鲁曼明确设计上的领导地位,又要满足中国人在机体改进上的主导地位。
不过,会议的激烈程度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格鲁曼带来了他们的2个设计草案,但是遭遇到中国方面的激烈批评:
第一个方案,格鲁曼提出将F-20的前机身和J-7M结合,两侧进气道在座舱后,贴合米格-21原来进气通道的位置。中国方面以全尺寸J-7CP的金属模型为资料,明确指出F-20和J-7两者完全没有对接的可能性,改进机头的工作中国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不需要再为此耗费无谓的精力。美国人当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这让双方激烈辩论了几十个小时。最后勉强同意中国方面对前机身设计方案,但提出还需要进一步修改。
(歼7M)
另一个方案有气动上的变化,在机尖增加了“响尾蛇”导弹发射架,翼根向前伸出一块,延伸到改进后的进气口侧,形成一个后掠角为70°的小边条。中国人认为J-7M机翼根梢比很大,加上采用了相对厚度很薄的高速翼型,在那么小的弦长尖端增加挂架,恐怕机翼外段的强度无法支撑。
这些意见最后都被双方纪录并确认,同时中国也提供了他们的设计,当然还是基于J-7CP,自然也受到美方的批评。格鲁曼的设计师认为这样的改进幅度太小,根本无法达到巴基斯坦设计要求,特别是气动布局,如果不改变机翼设计,即便是发动机变得更强劲飞行性能将不可能有多大的变化。经过激烈讨论,三方达成协议,需要对气动布局做一定的修改。
中国需要派遣设计师和工程师前往纽约长岛的格鲁曼总部,由双方共同展开新布局的设计。三方协议最大的基础,是认可了巴基斯坦将研制经费限制在2.5亿美金以内,中国也接受了美国人提出制造 3架样机来完成所有的试验计划。剩下的一些细节问题各自提出解决报告,留待下一次三方会谈时解决。
这次会谈基本确定了超7计划需要耗时6 年,第一架原型机将会在1991年开始试飞,需要3架样机,设计工作将分两个部分进行,由格鲁曼公司负责总体设计,成都飞机公司承担大约85%的机体结构设计,飞机结构、材料和J-7M相比将有超过70%上以上的不同,气动布局需要较大变化,并等待中国风洞试验完成和格鲁曼的总体设计确定方向,计划研制总共将耗费2.5亿美金。
1987年2月,巴基斯坦空军为超7战斗机赋予了一个正式的名字——“佩刀”2。这是巴基斯坦空军确认装备这种飞机的一个正式态度,此后在对外宣传中都统一使用“佩刀”2的称谓。不过,由于超7的名字和宣传做得较早,中国和美国人还是习惯用超7来称呼它。
中国J-7P的批量装备至少使巴空军战斗力基本上没有受到老式战机退役带来的影响。有意思的是,在当时国产战机很少有绰号的情况下,成飞为其取名"空中哨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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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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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4月,普惠公司访问中国,并询问巴基斯坦项目的发动机选择。其实这时设计工作已经完全围绕F404发动机展开,不再存在选择另一种发动机的可能性问题。但中国人不这么想,他们不希望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他们准备利用超7本身的宣传效应和技术成果推出一种J-7C型战机,性能可以比巴基斯坦使用的稍低。
如果在格鲁曼的技术掌控下,中国人将没有机会这么做。普惠的国际项目主管哈吉斯对中国表示,愿意提供发动机帮助中国改进超7。
普惠重点推荐的方案是PW1216,这种发动机是以非常成熟的A-4"天鹰"使用的双轴涡轮喷气式发动机增加中国WP-7B发动机加力段构成的,推力可以达到7425公斤,军用推力也可以达到5400公斤,不加力比早期米格-21加力推力还大。该发动机推力重量和尺度都和WP-7B一样,流量也一样,飞机甚至于连重心都不用改。
PW1216的耗油率比WP-7B低12%以上,寿命长达8000循环,超过4000小时,完全可以和机体寿命一样。普惠相信尽管推比小一点,但性能完全能够吸引中国人。另外,这种发动机技术水平比较低,而且曾经大量出口,日后不容易受到美国出口审核政策的限制。
普惠的缺点在于自恃太高。
F404发动机既然已经在美国获得出口许可,再推荐仅仅足方案的PW1216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就算中国人有兴趣,这种发动机最快也要1991年以后才能提供样机,此外还存在研制风险。最关键的是,中国自己已经发展了一种性能极其类似的发动机,完全没有必要采购它。普惠另一个产品PW1120,推力高达9387公斤,但重量和尺度以及空气流量完全不匹配。虽然价格便宜,由于包含美国现役主力发动机F100的技术,出口限制上非常严厉,即便普惠都没有信心能够将其出口到中国。只不过没有合适的产品,拿来凑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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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突然降临的暴风雨
1987年底,中国方面的技术人员开始陆续前往美国格鲁曼公司,超7基本布局开始明朗。基于武器携带数量的要求和低空机动性要求,格鲁曼将机翼更换为前缘后掠40°的带小边条切尖三角翼,翼展也从原来的7.15米提高到9米。这个设计和我们使用的F-16很接近,这表明飞行性能也会很接近。机翼尖端也如F-16一样拥有两具导弹发射导轨,机翼前缘还增加了机动襟翼,飞机尾部没有太大改动,还是沿用J-7M的尾翼和垂尾。格鲁曼认为F404发动机直径较小、散热要求不高,原机身会有较多的剩余空间。前机身的改进基本由中国人完成,从那个J-7CP全尺寸金属模型发展而来。
格鲁曼要求必须在1988年3月以前实现对设计方案的选型工作,三方都对其提出的机翼设计方案表示赞同。接下来就是细节落实的过程,这主要是中国和美国方面的工作。这一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和协调,中国人在有些事务上很有主见,美国人则不愿意花费更多的精力和他们讨论。在他们看来,好与坏一目了然了,有什么好解释的,思维和工作习惯上的不同不断制造摩擦。
在细节设计问题上,格鲁曼轻微改变了中国的前机身部分,他们让进气道很有技巧的向内倾斜15°,提高了飞机在某些状态的总压恢复系数。由于机翼的改变,起落架的设计也有了变化,支点向机腹移动很多,这样对机翼挂架有很大好处,可以设计布置9个挂点了。垂尾的外形也作了修改,后掠角变小、方向舵增大,后缘后掠角大大缩小了;尾翼面积增大,尖端的防颤杆取消。
不过,美国人也开始发现巴基斯坦提出的一些设计要求还是比较难于调和的,他们建议在正式设计定稿之前,巴基斯坦能否考虑调整某些单项指标,放弃一些性能方面的限制,比如内载燃油量和空中加油。以目前设计的机体结构燃油可能会在1900公斤上下,如果要增加到巴基斯坦的要求,结构空重上会付出很多代价。另外,后机身的尾部流场不是太理想,阻力可能会比预期大。中国人也开始劝导我们,说飞机结构和布局变化已经很大了,不能以F-16的性能来要求超7。飞机设计需要一个平衡,单独强调一些能力会得不偿失的。
修改设计要求需要通过空军参谋部的批准。萨利姆返回国内向空军参谋长贾玛尔上将汇报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转达了格鲁曼对于飞机设计上的一些建议。由于我们并不掌握飞机的设计情况,同时对具体技术产生性能影响的具体幅度不太清楚。等到会议有结果已经是1988年春季,巴基斯坦同意按照格鲁曼最后提交的设计方案定稿,中国和美国方面也明确了各自的分工。
格鲁曼因为开始为海军F-14D提供改进工作,因此不能在美国接纳中国工程师参加飞机的设计和总装工作。
(格鲁曼末代战斗机——F-14D)
他们将总体设计完成后,让中国人去自行完成全部的机体设计,安排工程师到中国来工作,提供一定的设计援助,比如使用美国生产的一些金属材料和一些具体工艺结构。
1989年,设计工作进展得很顺利,空军高层曾经多次前往成都了解设计进展情况;格鲁曼开始制作全尺寸飞机座舱模型,并准备将所有电子设备按照真实位置安装,进行火控系统的开发和试验。几乎所有人都对工作进展感到满意,谁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1989年,美国在一个礼拜之内就决定停止一切和中国有关的军事技术合作。格鲁曼因此遭到重创,他们正在进行的两个项目都是中国的战斗机计划。
(“和平典范”计划)
得知这个消息以后,国务秘书穆斯塔法和贾玛尔上将赶到美国,希望能对巴基斯坦项目网开一面。但努力毫无作用,包括格鲁曼在华盛顿的游说也没能改变美国国会的决议,"佩刀"2计划被无限期搁置。得知这一消息,几乎所有项目办公室的人都非常沮丧。这意味着长达6年的辛苦工作完全付之流水了,几乎所有人都留下了伤心的泪水。仅仅是计划搁置还不算致命打击,也许还有再次启动的机会;现在耐心点,所需要的只是美国态度改变而已。但接下来的国际局势变化让情况更加恶化:苏联宣布撤出阿富汗。
巴基斯坦获得军事援助的最大理由就是要阻挡苏联南下的步伐,现在威胁消失了,军事援助的理由也不存在了。
果然,美国在1989年底开始重新整理军事援助的审核,巴基斯坦的份额被大大削减,采购F-16的计划也因此放缓。"佩刀"2因为占用费用多且尚未完成,被美国空军直接砍掉。这才是最终的结局,失去了资金的支持,这个项目再也没有继续的必要了。
1989年底,"佩刀"2项目办公室正式撤消,萨利姆调入外事办公室工作,其余工作人员都陆续回到原服役单位。同时,巴基斯坦电传中国外交部和中航技公司,宣布"佩刀"2计划中止。从1983年到1989年,巴基斯坦在"佩刀"2项目上总共花费和支出了6000多万美金,但却连一架样机、一部雷达或者发动机都没有得到,飞机甚至连设计都没有完成。这是对巴基斯坦国防部的一次重大打击。 ——
峰回路转:中国与俄罗斯的合作
巴基斯坦是一个小国家,经济不发达,空军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大约稳定在300~400架作战飞机的规模上。进入90年代,老旧的J-6不可避免的要全部退出现役,在"佩刀"2项目上的两手空空,对美国订货上也出现了问题,77架F-16交付时间被推迟到1998年以后。J-6退役以后,巴空军只有40架F-16和不足100架"幻影"Ⅲ/5战斗机,远远不能满足防空需要。特别是印度在90年代初采购了很多米格-29,再加上上百架"幻影"2000,印巴空军的实力对比中,巴基斯坦越来越落后了。
(RD-93前传——米格-29的RD-33发动机)
......
1986年,国务秘书穆斯塔法曾经对中国人说:我们如果在J-7CP上失败了,那么只能购买J-7M战斗机。结果1988年鉴于"佩刀"2为时尚远,巴基斯坦还是购买了40架J-7M,当然一些设备是不同的,中国人把它们叫做J-7P,"P"是巴基斯坦的缩写。该机和J-7M最大不同是装上了雷达告警器、"马丁.贝克"MK10L弹射座椅以及意大利雷达,具有发射AIM-9L空空导弹的能力。在"佩刀"2遭遇打击的时刻,空军正有条不紊地装备J-7P。最后这种飞机装备了5个中队,数量达到113架,采购一直持续到1993年。
正是J-7P的稳定交付让中国没有对巴基斯坦丧失信心,他们没有因为美国制裁而中断研究,而是将它缩小到很小的规模继续缓慢的进行。1990年1月,经历打击的中巴双方在新加坡航展上相遇,那架SUPER-7的模型依然在展台上,但越看越让人觉得辛酸。中国人诚恳地建议我们将这个项目保留下来,他们说:毕竟你们也付出了这么多的经费和心血,让它完全失败是很可惜的。尽管不能获得早先工作预期的设备,但可以让计划缓慢的控制在研究级别,这样不需要消耗多少资金还能保留这一项目的主权。
(歼7M)
尽管这不是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但还是成功激起了我们本来就对"佩刀"2项目失败不甘心的态度。反正都要使用J-7P,既然是和同一家单位合作,为什么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可能性呢。空军内部也有很大争议,由于订购了77架美国P-16战斗机,在军援被大大削减的情况下,空军有限预算必须优先支持该机。"佩刀"2就算是有心搞下去,也缺乏资金支持。尽管如此,总参谋部还是同意在名义上保留这个项目的存在,由规划办公室负责继续研究,工作级别仅仅限于文案交流级别,任何超过纸面的费用都不会获得批复。也就是说允许巴基斯坦的技术官员跟踪航空技术发展,可以设想、可以规划、可以计算,但是不能付诸于实际行动。
其实对于飞机,中国人比我们想象的要执著。由于中国和俄罗斯关系迅速改善,加上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经济动荡,军火出口几乎是毫无顾忌、毫无限制的。中国也成功地从俄罗斯采购到最先进的苏-27战斗机,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米格-29可以出口,苏-27是非卖品。米格在中国项目上竞争失败后陷入困境,苏-27的出口抢走了他们很多生意,他们不得不把注意力投入到改装市场。中国人和他们都有主动接触的意思,当中国提出用俄罗斯发动机替换F404继续搞超7、需要米格设计局的帮助时,米格立刻表示了愿意加入到合作者的一方。
(RD-93发动机)
他们甚至愿意提供80年代末期为苏联前线防空兵研制的单发轻型战斗机资料,这种飞机正好也是使用一台RD-93发动机。1991年12月,中航技和米格设计局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将邀请米格作为设计咨询公司参与合作。此外,在米格设计局的协助下,中国成功和克里莫夫设计局以及制造厂切尼舍夫机器厂取得联系,得到可以获得RD-33单发型号-RD-93发动机的承诺。有了米格的帮助,超7重新萌发生机。如果说雷达是战斗机的眼睛,那么发动机就是飞机的心脏,没有了心脏,一切就不会有生命。现在心脏的问题得到解决,事情又有了转机。
1992年2月,中航技派员来到***堡,向巴空军展示了这一段时间和俄罗斯接触后的工作成果。我们很惊讶地发现中国人在项目停止以后还继续开展工作,并且将方案和计划做得更加成熟。中国人还是希望我们能不放弃超7,因为已经花费了8年时间和无数的精力,它已经很接近成功了。空军承诺将研究中国的建议,并提请总统决议。
中国方面通过外交途径也向巴基斯坦政府提出建议:把这件事情提高到政府级合作级别上,不单纯作为商业采购合作。这件事很快就有了回应,为了保护巴基斯坦在这个项目上的投资,总统同意空军在自行调配资源的情况下进行一次可行性研究。空军参谋部再次调集技术军官组成研究小组,其中有一大半都是参加过"佩刀"2计划的熟手,同时也邀请巴基斯坦飞机公司的工程师加入进来。小组成员的资格审核很严格,最后加入的是两名飞行时数在1500小时以上的飞行员。他们是巴基斯坦空军中最好的飞行员,有些问题我们需要他们的经验。
1992年5月,我们由纳福那迪沙.谢赫准将带领前往成都,双方专家小组开始进行新一阶段的可行性研究。由于经历过失败的教训,这一次讨论主要放在如何在目前条件限制下达到尽可能好的作战性能上。双方对未来空战环境的设想、飞机的应用、飞机应该具有的性能等方面都展开了细致的讨论。有"佩刀"2的成果和框架在,讨论问题大多放在一些细节上-"佩刀"2所处的环境和现在所有不同,巴基斯坦如今面对的形势也不同,战术需求也有一定变化。
对于这些变化和性能上的改善还是维持或者是修正原有参数,双方都表现得很谨慎。讨论会议纪要编成了一本厚达700多页的小册子。8月初,谢赫返回巴基斯坦汇报工作情况,巴空军对专家组的讨论有一定兴趣。巴空军将研究报告交付国防部,由其转交总统批示。
(RD-93)
10月,巴基斯坦政府派遣国务秘书马里克与中国航空部副部长王昂签署一份正式的新谅解备忘录。这次部长级会晤主要是为以后的合作建立一个政府级合作关系,中国和巴基斯坦政府双方共同为合作承担商业风险。这一次合作的主体变成两国政府,避免了巴基斯坦空军必须从空军年度采购预算中支出研制费用,而是以政府开发项目单独存在于国防预算之中,这样预算的额度和审批都比上一次合作要稳定得多。中航技作为唯一承包商存在,巴中两方都表示愿意继续合作,正式开展SUPER-7战斗机研究计划。
接下来是巴基斯坦空军自行完成技术战术要求的时候了。专家组从中国返回后重新成立了超7项目办公室,增加了负责总体规划的军官,主管也从原来的中校级别提高到准将,并且由国防部直接委派。研究小组也被精简到7个人,各自负责一个方面,这样避免了以往喋喋不休的争论,但缺乏讨论也让进展比较缓慢。
虽然有前面和美国人合作的基础文件,战术研究还是持续了8个月之久,两次重新编写才得到最后的报告。这份报告有1000多页,从飞机的各个方面提出细致的要求。
和以前死的希望数值不同,报告中为了避免限制设计人员的发挥,除了关键指标外,大多都设置了有一定浮动余地的数值范围,有一个希望值和一个建议值,还有个最低可接受值,供设计人员弹性掌握和调配。
这次研究小组第一次从本国实际情况、战略、战术应用和战术要求方面规划自己的专用战斗机,规划摆脱了任何改进项目的原型限制,完全是从头、从新、从底层开始研究。这对巴基斯坦来说还是第一次。研究报告对未来20年内巴基斯坦将会遭遇到的对手和可能出现的空战模式都进行了细致分析和研究,对巴基斯坦的地理条件和飞机使用条件也分析归类,并根据空军长期使用F-16和J-7P等战斗机的经验,以及对西方先进战斗机发展技术的跟踪,制定了飞机的性能纲要。
1995年7月,研究小组向中国方提供了技术战术设计要求报告。中方派遣的是飞机设计人员,我们将每一条要求从设想到构思都仔细讲解,中方专家组也就一些问题提出探讨。有不少问题是相互关联的,所以常常出现对某一项指标修改以后另一项就变得不大可能,因此讨论工作经过多次反复推敲。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论和修改,双方在10月份正式签署了新的技术战术要求,将物理指标确定下来。中国方面籍此转入气动布局的特性研究和外形设计的修整。
接下来的工作是根据前面的技战术要求,确定最后的电子设备设计要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根据巴基斯坦专家组的研究表明,未来战斗环境中,中距空战将要占据30%-60%的比例。超视距的战术环境情报和态势完全取决于飞机电子系统的水平,同时中距攻击是否成功率高,也同样取决于战术信息的准确快速获知和判别。
(波斯猫)
伊朗空军的F-14战斗机就是依靠超出同代飞机的特别完善的电子设备而获得巨大成功。巴基斯坦装备的F-16A/B和美国空军改进后出口给欧洲、能够使用AIM-120的F-16C/D从表面上看都是同一种飞机,仅论近距格斗能力早期的F-16还略有优势,但同样放到实战环境中,两者战术能力相差数倍。巴基斯坦现在的F-16不仅没有超视距能力,也缺乏感知和对抗这种攻击的能力。从这一点上来说,F-16其实和J-7P没有本质的区别。早期研究"佩刀"2的时候,巴基斯坦并不特别要求中距发射能力,因为"麻雀"导弹的实战效果并不是太理想。那个时期的想法是集成和巴空军现有F-16差不多的航电就可以了。
现在看来这种想法不够理想,时代在进步,如果考虑2000年以后的作战环境,中距能力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除了对电子告警以外,还需要有导弹接近告警才行,飞机上至少需要能直接对抗中距攻击的电子干扰机,还有多模式应答电子识别装置,这个东西很重要。这些在80年代只有那些重型战斗机才可以想象,电子工业在90年代就能让它们集成到小型飞机上。超7上怎么采用、采用多少,这都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一方面电子设备的价格非常昂贵,往机体上叠加这些设备的确能让飞机的性能提升,但是价格是否还在能承受的范围就很值得研究了。另一方面,电子设备的价格随着技术成熟逐年下降,也可以考虑初期承受较高的价格,等到批量成熟以后降价。
中国当时还不能提供合适的设备,巴基斯坦一直倾向于西方航电设备。国际上针对二代机的现代化改进有一系列成熟设备可以选用,90年代中期,欧洲F-16MLU中期改进计划还有许多更先进的设备可以选择。巴基斯坦计划在飞机上使用先进多功能脉冲多普勒雷达、新型激光陀螺惯性导航系统、先进的雷达告警设备和数字式通讯设备等等。
(“狮”战斗机——以色列伤心往事)
雷达方面,中国能够接触到三种性能接近的产品:英国"超级空中徘徊者",这部雷达功能较少但探测距离稍远、价格比较低廉、出口限制少;以色列F/ML-2023雷达,其原本是为"狮"式战斗机研制的,性能比较先进、对地功能完善,但价格最贵、体积和重量也比较大:还有一种是意大利"格列弗"雷达。这个雷达有一系列产品,还有专门针对超7的型号一S7。此外,还有一个竞争欧洲F-16中期改进的产品S2000,后者功能完善、重量轻、可靠性高,性能比"佩刀"2计划准备选择的APG-66V5雷达要先进很多。
(APG-66雷达——另一段往事......)
由于巴基斯坦已经在使用意大利"格利弗"的产品改进"幻影"Ⅲ/5,雷达的选择基本没有太大异议,目标定位在S2000上。数字通讯设备方面,意大利的产品能够和F-16上装备的16号数据链兼容,因此也是较好的选择。惯导设备比较贵,法国和中国的产品都可以考虑。雷达告警设备发展较快,新产品和老产品性能差距很大,新产品体积更小、功能更多,暂时按照巴空军使用的型号制定。由于每一项产品都必须亲自派人前往制造商所在国家进行攻关和索取资料、测试样机,这部分工作进度很慢。中国方面的准备工作比我们做得早,他们也提供了一部分可选择厂商的产品资料。
直到1997年6月,航电系统要求才固定下来。1997年11月,巴基斯坦政府代表团前往中国,考察了中国计划中的合作单位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成都飞机公司、南京电子研究所等等。这个行程目的是考察中国在战斗机技术领域的掌握情况,看其是否有按计划实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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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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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不仅是巴基斯坦政府的选举年,也是一个不平静的年份-在南亚核危机的影响下,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危机处理上,无暇顾及"佩刀"2的申报计划。直到1999年,局势更加紧张、和印度摩擦越来越多,有大战来临的危险。为了确保新战斗机尽快投入使用,空军总司令米尔和国防部长伊科巴伊批准研制请求,随后上任的总统穆沙拉夫批准了这一计划,并同意将费用开支编列在下一个年度的军费中报由国会批准。
(印度先进行地下核试验)
(巴基斯坦接着来)
6月28日,巴基斯坦和中国终于签署了《中国、巴基斯坦合作研制超7/FC-1飞机合同》,巴基斯坦空军副总参谋长艾哈迈德和中航技总经理杨春彭分别代表甲方和乙方签字。此后,中国方面将飞机的称呼统一改为FC-1,即"出口战斗机项目1号"。巴基斯坦任命沙西德.那提夫少将为巴基斯坦方面项目管理主任,负责管理超7战斗机项目的实施和进度。
(看眼神即可知道谁是穆沙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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